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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对待孩子的“撒谎”与“告状”

【掐胳膊】一天妈妈接明明,小朋友刚上车,就对妈妈说“A掐我胳膊了”,妈妈当时的理解就是小朋友间的打打闹闹,但还是随口问了一句,“那明明哭了吗”?明明说“没有”;妈妈又问“那L老师知道吗”?明明说,“L老师知道,还让A和我说对不起”。妈妈也没多想,只是应了声“哦”!随后明明举起胳膊,告诉妈妈“你看,A掐我这里了”,妈妈随便一看,明明的胳膊内侧是有块红红的痕迹,妈妈摸了摸,说了句“好了,没事,不疼了,明明没有哭,真勇敢”;但仔细一看,这哪里是被掐的痕迹,分明是被小虫咬了嘛!事情就此结束,妈妈也没有揭穿明明,误认为明明就是被小朋友A掐了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咬手指】又一天回家,已经是晚餐后了,妈妈正在厨房洗碗,明明突然举着自己的手指说,“妈妈,我要创口贴,下午玩的时候B咬我的手了”;有了之前【掐胳膊】的“告状”,妈妈这次小心了一点,于是便说,“B咬你哪里了?给妈妈看看”。明明举过自己的手指给妈妈看,是有一小块破皮,但绝对不是咬的痕迹,估计也就是明明自己不小心碰破的;而且老师也没有向妈妈汇报,说明问题不严重,即使被咬也无大碍。于是妈妈也没多说什么,为了哄明明开心,直接给贴上了小朋友要求的创口贴。

【打小脸】时隔两个星期,再一次地,明明向妈妈“告状”,说“C打我脸了”,妈妈将明明的小脸抱起来,仔细端详一番,看不出任何异样嘛,妈妈也无“据”可究;于是第二天送明明去幼儿园,一个很巧合的机会,妈妈随口问了老师(倒不是真的要追究),“明明说昨天C打了他的脸,是吗”?老师说“没有啊”,后来仔细想了想,说“是C打了D,但没有打明明”。也是至此,经老师的提醒,妈妈才明白,小朋友正处于有样学样的“告状”阶段,会将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联想到自己身上,想象成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因此对于小朋友的所说所述,妈妈一定要有选择、有分析地倾听与理解。

【裤子湿】鉴于幼儿园离家比较远,因此自从入园的第一天起,老师为明明培养的习惯就是,妈妈来接之前一定要上一次厕所,以防半路尿裤子;明明坚持的也很不错,但有一天,妈妈接明明之时,小朋友一个劲儿地不愿意去厕所,老师说之前叫明明去,明明也是很抗拒。想想距离上次集体小便时间也不长,妈妈就说“算了吧,等回家再说吧”!于是便把明明接走了,但上车后妈妈帮小朋友系安全带之时,发现明明的裤子是湿的,明显是尿湿的,一下子明白了小朋友为什么拒绝去厕所(不愿意湿裤子被发现)。妈妈问“明明裤子怎么是湿的”?明明说道“是玩水弄湿的”;“谎言”总是经不住考验的,经过妈妈的再三“盘问”与引导,小朋友终于说出了实话,是因为自己贪玩而没有去厕所,等到想起来要去了,已经来不及了。这种情况下,对于明明的“撒谎”,妈妈肯定是不能批评的,只能强忍住心中的怒火,嘱咐小朋友“谢谢明明告诉妈妈,但下次要嘘嘘,一定要及时去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