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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不是一种永恒不变的生物学存在,而是一种活在我们头脑中的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中,人们有非常不同的关于儿童的观念,这些观念塑造了我们行为,让我们按照认为合适的方式去看待、理解、养育儿童。

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成人世界中关于儿童的行为、态度和制度,无一不是这些观念的产物。理解什么儿童,必须从这些观念的变化入手。

本书的作者,菲利普·阿利埃斯,并非职业历史学家,而是一名在法国热带水果研究中心工作的档案员。这种在日常工作之外钻研历史的作家,常常被人称为“星期天历史学家”。然而,当他的研究在1962年被翻译成英文,并以《儿童的世纪:家庭生活的社会史》( Centuries of Childhood: A Social History of Family Life)为标题出版后,这本书及随后的讨论和批评,深刻的改变了大家对于童年阶段的认识。

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儿童史或者童年史(History of Childhood), 算是诞生了。这本书,完全符合新领域奠基之作的主要特征,那就是:几乎所有后来的研究者都批评该书在某方面的错误,但是他们也都在试图回答书中提出的基本问题。你可以反对,但是绝不能忽略,这就是研究典范的作用。

儿童阶段是一个近代发明的观念阿利埃斯最著名,也是最有争议的观点,就是中世纪没有“儿童阶段”这个观念;他认为这种观念是在17世纪的欧洲被人们创造出来的。

儿童曾经被当成小大人阿利埃斯说,在中世纪,童年并不被当作一个独立,有别于成人的成长阶段;相反,儿童被当作“小大人”。在行为、情感、和心理上,成年人使用相同的标准对待儿童。

很多学者不同意这个观点。另一位儿童史专家卡宁汉(Hugh Cunningham)认为,英文译本将阿利埃斯的“sentiment”一词翻译成“观念” 是一个误译。阿利埃斯并非要说中世纪没有儿童观念,他要说的是中世纪没有像现代一样关于儿童的情感、情绪和理念;中世纪的人们并不将儿童看成是一个有别于大人的,独立的生长阶段;在他们眼里,儿童与成人的世界没有本质的界限。

在历史中重新发现儿童

Paint by Hallpen

阿利埃斯写道,尽管年龄在现代社会被看作是个人的重要属性,但是在十八世纪之前,欧洲人并不太关心具体的年龄。他们只有关于年纪的模糊感觉。一个人不是因为年纪而被看作是“婴儿”,“青年”或者是“老人”,而是因为他的大致相貌和生活习性而被冠以此类称呼。在中世纪欧洲,一个七岁的儿童会被认为是“婴儿”,而一个显得年轻的40多岁中年人会依然被当作是“青年”。阿利埃斯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