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危机?不可轻忽!子痫前症的照护!
过去,会依照子痫前症发生时间决定照护的方式;如今科技进步,可在第一孕期(妊娠11~14周)通过子宫动脉血流量测与抽血检查,筛查出是否为发生子痫前症的高危人群,而给予更积极的预防照护,为母胎平安做更多的努力!
一、致命疾病不可轻忽子痫前症究竟是怎样的疾病?孕妇过去不曾有过高血压的病史,但在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称为妊娠高血压;若妊娠高血压伴随蛋白尿,就是子痫前症;当子痫前症患者出现了全身性痉挛,则确定为子痫症。
妊娠20周之前发生的高血压是“慢性高血压”,而血压至少量测两次(两次相隔6小时以上)为准,至于蛋白尿则是化验尿液出现一个“+”,“水肿”则未必是确诊的必要条件,有子痫前症的孕妇常会合并水肿,但有水肿却不一定是子痫前症。
二、可能发生以下症状● 脑神经中枢故障,如头痛、眼睛模糊、意识不清。
● 肝脏肿大破裂。
● 心肺积水。
● 凝血机能不良,导致各个器官出血,甚至产后大出血。
● 脑水肿。
● 中风。
● 最剧烈的症状:抽搐,一发生时,没来得及急救,后遗症很大且容易导致母子生命陷入险境。
严重的子痫前症,除了令母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胎盘早期剥离的概率也颇高;由于胎盘血流状况不佳,也会造成胎儿窘迫、生长迟滞、早产或胎死腹中,即使顺利娩出,宝宝也可能有脑性麻痹的问题。
三、高危险群要注意谁是高危人群呢?从以下条件看来,其实人人都有机会。
● 这是第一胎或与新伴侣所生的第一胎。
● 以往怀孕时,曾患有子痫前症。
● 怀双胞胎或多胞胎。
● 年过40岁的孕妇。
● 孕妇有其他病症,包括高血压、糖尿病与肾病。
● 孕妇的体重严重超重,即BMI高于30。
四、处置方式要避免子痫前症患者发生母体与胎儿的并发症或死亡,唯一有效的治疗方式就是终止妊娠,因为只有让致病的根源(胎盘)离开母体,才能停止子痫前症的各种病理变化。然而,中止妊娠的时机须视子痫前症的严重度与胎儿的成熟度而定,而这也往往考验产科医师的经验,以做出得宜的处置。
依据发病时间而言,如果在28周前发生,越早发生,对母胎造成的影响越大,尤其在24周前发生的话,就是重度的子痫前症,必须放弃妊娠;若在28至36周发生,则要定期评估胎儿健康与母体安全风险,经产科医师评估在最适当的时间生产。通常在34周之后发现子痫前症,且为重度时,因胎儿肺部已趋成熟,则可考虑随时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