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3 10:08 编辑:admin
一民事执行,提起民事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如果你符合以下情况,另外分别处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笔者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院执行工作,一直工作在执行一线,对于你的问题我给予你以下解答:
民事执行案件绝大部分是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有一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需要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所以,一般的民事案件,都是申请执行人自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生效法律文书(判决、调解书、公证文书等)自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应当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如果超过两年,该生效法律文书也就成为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了。
执行案件一般的执行期限为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绝大部分案件都会有一个处理结果,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执行、移送执行等。现在又面临的情况是,各地法院都要求尽快执行,尽快结案,所以大部分案件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左右就会将各个流程走完,能执行完毕的话,就给当事人送达一个结案通知,不能执行到位则会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达成和解则会作出终结执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