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亲子教育 > 文章页

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是什么

时间:2022-04-07 04:04 编辑:admin

  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是什么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
  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是什么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2。1基地选择

  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总平面设计

  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

  注:1。
  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2。2。4条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2。2。5条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3章建筑设计

  3。1一般规定

  第3。1。1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3。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3。2。1条、第3。3。1条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第3。1。3条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3。1。4条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3。1。5条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3。1。5的规定。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m)

  表3。
  1。5房间名称净高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2。80

  音体活动室3。60

  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

  第3。1。6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第3。1。
  7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3。1。8条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3。1。8的规定。
  窗地面积比

  表3。1。8房间名称窗地面积比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1/5

  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1/6

  其它房间1/8

  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5。

  第3。
  1。9条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nT’W不应大于75dB。

平滑、无棱角。

  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五、外门宜设纱门。
  

  第3。7。3条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第3。7。4条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第3。7。5条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第3。7。6条活动室和音体活动室的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环境布置的条件。第4章建筑设备

  4。1给水与排水

  第4。1。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卫生设备的选型及系统的设计,均应符合幼儿的需要。

  第4。
  1。2条有热源条件时可设置或预留热水供应系统。

  4。2采暖与通风

  第4。2。1条采暖区托儿所、幼儿园应用低温热水集中采暖。热媒温度不宜超过95~70℃。幼儿用房的散热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不具备集中采暖条件的二层以下房屋用壁炉、火墙采暖时,必须有高出屋面的通风、排烟等措施。
    第4。2。2条托儿所、幼儿园与其它建筑共用集中采暖时,宜有过渡季节采暖设施。

  第4。2。3条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厨房、卫生间等均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及每小时换气次数。

随便看看
最新文章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1. 1
  2. 2
/ 2